發布時間:2022-07-27 瀏覽:2171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幫助我省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行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進一步彰顯金融機構擔當貢獻,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金融助企紓困發展提出以下措施,請遵照執行。
一、做好受困市場主體金融服務
1. 加大信貸資金支持。做大做優“科融通”“科創貸”、工業園區標準廠房購置貸款、設備購置貸 、“活體貸”等產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服務業企業、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存量貸款“應延盡延”、新增貸款“應貸盡貸”。推廣商圈貸,為商戶提供無抵押流動資金貸款,2022年底前實現全省核心商業區(街)商圈貸全覆蓋。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推廣“信易貸”模式,確保2022年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不低于3000億元、“稅融通”貸款累計投放400億元以上。(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配合)銀行機構要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容忍度標準,增加首貸、信用貸款、續貸,全年新增小微企業貸款3000億元,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5個百分點。(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設立服務業專項貸款,建立備選企業庫,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貸款納入新型政銀擔體系給予風險分擔,免除抵質押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2. 緩解企業續貸難題。引導銀行機構加大續貸政策落實,主動跟進企業融資需求,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用款需求。對受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不盲目限貸、抽貸、斷貸,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靈活采用展期、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方式、延后還款期限等形式,做好后續信貸資金安排,幫助企業維持或恢復生產,2022年全年累計發放無還本續貸2000億元。全面推廣“兩內嵌一循環”服務模式,擴大中小微企業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覆蓋面,2022年全省中期流動貸款同比增長50%。(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各地要繼續安排資金開展中小微企業續貸過橋服務。(各市人民政府牽頭)
3. 擴大抵質押品范圍。銀行機構要根據受疫情影響的行業特點,擴大車輛、船舶、景區經營權、門票收入權、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貸款產品規模,加強與擔保機構合作,有序提高抵押率。(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4. 實施財政補貼政策。鼓勵各地統籌資金,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2022年新增貸款給予貼息。(各市人民政府牽頭)對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人復工復產和創業就業。(省財政廳牽頭)2022年,設立2億元的科技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對合作銀行、擔保機構給予風險補償,支持各地配套設立風險補償資金。(省科技廳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5. 加強貨幣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貸款,落實按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政策。用足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對符合政策的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申請,及時受理、及時發放,確保2022年全省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不低于1000億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
二、完善房地產領域金融服務
6. 滿足群眾購房合理信貸需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用好房地產集中度管理過渡期政策,“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在首套按揭貸款利率和還款便利上給予剛需群眾優惠政策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下調住房貸款利率。(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牽頭)
7.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區分房地產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建立重點房企定期會談機制,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協調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貸款需求,穩妥開展房地產項目并購貸款業務。開發適合建筑企業特點和需求的金融產品,創新擔保方式,降低擔保費率,推行保函替代保證金,加大對優秀建筑企業授信支持力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8. 保障融資平臺建設資金需求。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按市場化原則保障融資平臺公司合理融資需求,保障在建項目順利實施。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集中度管理。發揮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作用,加大對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地下管網與城市道路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領域支持力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三、降低市場主體融資成本
9. 減輕市場主體利息負擔。銀行機構要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效能,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推動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
10. 規范金融機構服務收費。開展全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治理各類亂收費行為,督促指導銀行機構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電子銀行服務收費、支付賬戶服務費。(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牽頭)
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11. 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對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衛生醫療、交通運輸、公共服務、民生物資等重點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充分運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推動貸款申請、審批、發放全流程線上辦理。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發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為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市場主體辦理保險承保等業務。(安徽銀保監局牽頭)
12. 建立“白名單”機制。將交通運輸、批零住餐、旅游業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對接專項行動重點領域,省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入選標準并向銀行機構梳理推送種業企業、知識產權、畝均效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精特新、高新技術、商貿流通、旅游運輸等中小微企業“白名單”,明確每個企業對接的銀行機構,對首次對接不成功的企業,通過輪換機制再重新分配銀行機構。(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聯、各市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13. 提高線上融資效率。依托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裕農通”鄉村振興綜合服務平臺等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提高受疫情影響的行業企業線上融資對接效率,調度推動銀行、保險、擔保、融資租賃等機構跟進服務,確保2個工作日內融資需求響應率達到100%,5個工作日內反饋初步審查結果。2022年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新增撮合融資服務5000億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
14. 常態化開展銀企對接。開展“貸動小微 普惠江淮”金融服務系列專題活動和“貸動小生意 服務大民生”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專項活動。召開全省銀企對接會、供應鏈金融助微大會等,引導各市開展“線上+線下”“直播+視頻”等多種形式常態化銀企對接,全省銀企對接活動不少于100場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15. 推廣貸投批量聯動試點。按照“批量推薦、分級評估、協同授信、貸投聯動”模式,在科創企業、新興產業相對集中地市復制推廣科創企業“貸投批量聯動”試點,逐步建立起全省科創企業投商行批量化金融服務新模式。(各市人民政府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配合)
16. 支持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對境內首發上市的企業,省財政在各地獎勵基礎上分階段再給予最高400萬元獎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配合)指導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發行企業集合債、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創設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等,緩解短期資金壓力。(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
17. 發揮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功能。對在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板”掛牌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在“科創專板”掛牌并股改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將省區域股權市場掛牌企業融資覆蓋率提高5—10個百分點。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中長期、低息“疫情防控可轉債”備案發行服務,并減免備案、登記、結算等費用,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022年掛牌費用,減免2022年度股權質押融資、股權轉讓手續費。(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元金控集團配合)
六、發揮擔保保險保障作用
18. 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追償挽損專項行動,提升融資擔保服務能力。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放大倍數提高0.5倍,新增擔保用于支持疫情期間特困行業貸款擔保,各地政府建立單獨考核機制,出現風險造成損失的,根據盡職免責有關規定,免除機構及相關人員責任,由各級財政給予相應風險補償。對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拓展“見貸即?!闭y擔批量業務,提高新型政銀擔業務覆蓋面,2022年全省新型政銀擔業務新增放款1000億元。(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牽頭,省擔保集團、省農擔公司配合)
19. 擴大保險覆蓋面。保險公司要增加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保險產品供給,擴大因疫情影響導致餐飲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覆蓋面,推進保險替代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對年度出口額300萬美元以下的外貿小微企業,實施出口信用基本風險統保政策,全額補貼小微企業投保統保保單險種產生的應繳保費。擴大出口信保短期險規模,縮短賠付時間,增加信保保單融資。對企業投?!叭住碑a品推廣應用綜合險的,按年度保費的80%給予時限1年、最高300萬元的補貼。(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牽頭)
七、完善信用保護機制
20. 保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信息主體的征信權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金融機構要視情況合理給予延期、展期或續貸安排,依據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安徽銀保監局配合)
八、強化政策措施落實
21. 加強考核引導。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將支持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情況納入金融機構服務地方實體經濟評價。(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和安徽銀保監局加強窗口指導、監管督導,適度提高監管容忍度,增強金融機構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的主動性和有效性。(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牽頭)
22. 營造良好環境。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金融服務的配套制度,在資源配置、考核激勵等方面給予傾斜,切實推動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落地,消除基層人員思想顧慮,高質量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下的金融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安徽銀保監局牽頭)各地人民政府要完善政銀企對接合作機制,建立重大項目信息聯通機制,加大逃廢債打擊力度,營造市場化、法治化金融生態環境。(各市人民政府牽頭)
發布時間:2022年05月20日